您的位置:首页 > 家用电器 > 电风扇 > 以赛亚书的作者争议(3)

以赛亚书的作者争议(3)

luyued 发布于 2010-12-29 23:30   浏览 N 次  

4、年代手法的不同

本书1-39章是按故事发生的年代作为顺序。比如:“乌西亚王崩的那年”(6:1),“亚哈斯王崩的那年”(14:28),“亚述王撒珥根二世打发他珥探到亚实突的那年”(20:1),“希西家王第十四年”(36:1)等。

而40-66章则没有年代的记载,这表明了在写作手法上两者是完全不同的。

5、神学上的差异

学者认为本书前半部分强调神的庄严伟大,而后半部分则强调神对宇宙的统治和神的无穷无尽;前半部分提出带领全国的君王是大卫的后裔(11:1),后半部分领导人变成了祭司、利未人和王子(61:6,66:21);前半部分讲述弥赛亚(9:6-7,11:1-11),后半部分讲述受苦的仆人(52-53章)。[27]

显然,以上论点很多是出于假设,并没有找到实质的根据。傅理曼对此提出了强烈的反击,他用13页的纸张,从9个角度来加以辩驳,其中包括:“以赛亚预言的主题既非埃及之奴,亦非巴比伦之奴,更非从这两国得拯救,而是整个以色列的光景、特性和命运”;[28]写作风格的不同,不足以表明那是出于不同的作者;[29]认为前后在神学上有歧义纯粹是无稽之谈,因着主题和观点的改变,神学上的强调自然也就会不一样;[30]批评者都不否认40-66章是文学大作,既然如此,为什么又认为这仅仅是《以赛亚书》的附录呢?[31]……

三、“第三以赛亚”的观点

在讨论“第二以赛亚”的基础上,一些学者发现了本书的最后一个篇幅(56-66章)与前面有所不同,无论是神学观点,还是创作背景都有区别,于是,他们就断定,这是本书的另外一个段落,并出自第三作者的手,“第三以赛亚”就此“诞生”。持这一观点且具有代表性的是Duhm,他在1892年提出了这观点,并认为56-66章是在尼希米到耶路撒冷前不久完成的。

赖桑在《旧约综览》列出持本观点之人的几个论据,笔者总结如下:[32]

1、背景不同

本书56-66章所涉及的背景是归回巴勒斯坦的以色列人,而且,耶路撒冷已经被重建。

2、主题不同

最后的段落不再是对复国的盼望,而是群居生活的细节和纷争,以及恶劣的环境(56:9及下文,57:3及下文等)。而且,他们所盼望的救恩有现世和物质化的色彩。

3、风格的不同

56-66章的“神”,已经没有第二以赛亚那么崇高,再没有作者那种强烈的信靠和乐观的态度。韦瑟指出,这就是第二以赛亚与第三以赛亚之间的鸿沟。

但是,学者们对第三以赛亚论点同样的提出了批评。比如,汉梭(T.Henshaw)认为,风格不同不能成为划分第三以赛亚的理由。他继续指出,无论是《以赛亚书》或是其他旧约的书卷,都不能单以风格说明有多个作者存在。[33]

四、编辑成书的观点

一些近代学者认为,《以赛亚书》具有强烈的整体性,因此,这意味着有一位或是多位所谓“以赛亚学派”(Isaianic school)的人,曾经按次序及系统编纂这些资料,[34]使之成为完整的《以赛亚书》。也有人认为,以赛亚的预言被后人收集,然后,逐渐地增加相应的资料,直到主前3世纪,由一位作者编辑成为井然有序的文学巨作。[35]这种“增加资料”的学说也被称为“增添说”。[36]但该说也强调,无论在那个阶段,《以赛亚书》始终是“一卷书”,就算是后期的编辑,也是在延续以赛亚的核心精神。[37]

那么,《以赛亚书》到底有几位作者呢?

赖桑认为,“倘若我们肯定《以赛亚书》有神的默示,无论是哪一种作者理论,都不会影响第二或第三以赛亚伟大的价值。《以赛亚书》作者是谁的问题,不应成为决定信仰是否正统的试验。不过,无论我们说‘以赛亚写了整卷书’,或者说‘40-66章由被掳期的隐名先知所作,’都要提出论据,否则便函违反了评经学的原则。”[38]
狄拉德与朗文也认为,“以赛亚书的作者与写作问题,包含神学、解经和注释种种如迷宫般的复杂状况,常不能借着某些口号或神学断言就轻易解决,需要谨慎的研究,并对别人处理同一问题所作的努力耐心相待,才能稍有进展。”[39]

的确,这是一个比较难以断定的问题。笔者本人相信以赛亚是全书唯一的作者,但很多的问题仍然难以找到满意的答案。不过,无论作者有几位,这都不能否定《以赛亚书》是神的启示、是圣经的正典这一重要的真理!

基本参考书目:

1、狄拉德、朗文合著,刘良淑译:《21世纪旧约导论》,校园书房出版社,台湾,1999年9月初版。

广告赞助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