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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赛亚书的作者争议

luyued 发布于 2010-12-29 23:30   浏览 N 次  

文/舍禾

犹太人称正典为《妥拿纪》,它共分三个部分,即“妥拉”(律法)、“拿威”(先知书)和“纪土宾”(著作)。根据马所拉版本,先知书又分为前先知书和后先知书。在四卷后先知书中,[1]《以赛亚书》排名最先,书中阐述的神学观点、先知信息对于犹太人的信仰至关重要。比如,它对弥赛亚有独特的启示,其中对弥赛亚的预言、仆人篇等内容脍炙人口,成为了千古传诵的经文。故此,有学者称《以赛亚书》是希伯来圣经中最“庄严雄伟”的一卷书,它的角色“格外受到瞩目”。[2]

正因为《以赛亚书》在整本圣经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又加上它的“冗长”,所以,本书便成为了“历史批判学的试验场,兼战场。”[3]此外,随着理性主义、考古学以及经文批判学的兴起,《以赛亚书》的作者问题备受争议,许多学者认为本书有多位作者。而且,在创作的年代上,学者们也提出截然不同的看法。不过,对本书作者持怀疑看法的人基本上都会将注意力放在经文的形式与不同的体裁以及不同的用词之上,甚至将全书进行分割、肢解,在此“零碎”的基础上发展出诸多的理论。[4]

本文仅从几个主要的观点对《以赛亚书》的作者问题展开讨论。

一、单一作者的观点

犹太教和基督教的传统观点都认为亚摩斯的儿子以赛亚是全书的作者,完成于主前8世纪的耶路撒冷。在启蒙运动之前,该观点几乎得到一致的支持,学者都接受“神能藉着赐给先知的灵感,来干预人类的历史;他们并不认为先知不可能讲到未来事件的细节,也不认为这类语言可以证明一段经文是伪造的。”[5]

狄拉德、朗文、鲍会园等诸多学者从多个角度来分析以赛亚为全书的作者[6]。笔者综合众多的理论,总结出如下的论证。

1、主题的统一

《新国际版研读本圣经》指出了《以赛亚书》1-39章与40-66章中具有相同的主题。比如,用火来象征惩罚(1:31,10:17,26:11,33:11-14,34:9-10,66:24),又论及圣山(2:3,51:4),以及通向耶路撒冷的大道(11:16,40:3-4,57:14,62:10),这些都是在全书中反复出现的主题。[7]

2、用字的统一

玛格流特(Margalioth)认为,《以赛亚书》1-39章中,没有一章不反映在40-66章内。而一些在本书中才出现的特别用词同样分布在全书。[8]比如,两部分都称以色列民为“耶和华救赎的民”等。由于圣经中任何不同作者所写的两卷书,都没有这样多、这样细的类似处,所以,她推论出,本书具有合一性。[9]

《新国际版研读本圣经》在全书的用字上也做了深入的研究。它把全书称神为“以色列的圣者”这一称谓,做了统计,并指出这个称谓的是全书合一性最强的辩证。这一称谓在前半部分用了12次,后半部分用了14次,而在以赛亚以外的旧约经文中,则只出现6次。不但如此,出现在前半部分与出现在后半部分的的用词是平行的。[10]此外,《新国际版研读本圣经》还提出,在《以赛亚书》至少出现过25种希伯来文单字或语汇,是圣经中其他先知书里所没有用过的。[11]

3、结构的统一

本书在结构上的统一性之所以受到质疑,主要原因在于书中提及比较后期的巴比伦及波斯王国的内容。而40-66章则话锋一转,讲述被掳时期的事情,即主前550年,差不多是以赛亚死后的150年。对于不能相信预言具有穿透历史作用的人来说,这正是破坏本书统一性的一个致命点。

但是,仍然有许多学者并没有持这样的观点。反而,在段落上的“离奇”现象,恰恰证明了全书的统一性。有学者认为,36-39章是“一段插入的历史性叙事文”[12],也有认为这“历史性的插曲制造了一道桥梁”[13],把1-35章与40-66章连贯在一起。其中,“第36-37章完成亚述的部分,第38-39章则介绍了巴比伦的资料。连贯的经文大部分都是散文,其它则多是诗体。”[14]

4、书名与内文的提示

本书被称为《以赛亚书》,而且,在全书内唯一提到的作者也是以赛亚(1:1,2:1,13:1)。这是一个非常明显的标记!此外,全书还多次提到以赛亚:7:3,20:2,37:2、5-6,38:1、4,39:5。其实,这手法与其他先知书是相同的,因为每一卷先知书都会指出在书中发言之先知的名字。为此,有学者指出,“如果较小的先知所写的书,标题语都很忠实地记下他们的名字,这一位最伟大的以色列先知(40-66章的作者)怎么可能被人遗忘,而成为匿名者呢?”[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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