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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赛亚书的作者争议(2)

luyued 发布于 2010-12-29 23:30   浏览 N 次  

5、其他先知书对本书的依仗

《西番雅书》、《那鸿书》和《耶利米书》都含有与本书40-66章类似的内容,这也符合了本书40-66章也是被掳之前的作品的假定。比如,番2:15与本书47:8类似,鸿1:15与本书52:7类似,耶31:35与本书51:15。[16]

6、新约作者的引用

新约作者对于以赛亚是全书作者没有任何的怀疑。在新约中至少有411处引用了《以赛亚书》的经文,其中,直接指明以赛亚为作者的就有21处,从引用时的称谓用词就可以知晓他们的观点,比如:

“就是先知以赛亚所说的”(太3:3),“要应验先知以赛亚的话”(太8:17),“正应了以赛亚的预言”(太13:14),“以赛亚指着你们说的预言”(太15:7),“正如先知以赛亚书上记着说”(可1:2),“先知以赛亚的书”(路4:17),“因为以赛亚又说”(约12:39),“念先知以赛亚的书”(徒8:28),“圣灵藉先知以赛亚所说的话”(徒28:25),“以赛亚指着以色列人喊着说”(罗9:27),“又如以赛亚先前说过”(罗9:29),“又有以赛亚放胆说”(罗10:20)。

尽管持多位作者论的人认为新约所引用《以赛亚书》的经文出自不同“以赛亚”的手,但从新约作者的口中,我们并没有发现这个看法。

7、历史文献的证明

首先,要提的是于主前3世纪完成的《七十士译本》(Septuagint),它把某些书卷,如《撒母耳记》、《列王记》、《历代志》分成两卷,但却没有划分“第一”和“第二”《以赛亚书》。[17]

另外,于1947年发现的《死海古卷》,其中的《以赛亚书》共有不少于15份手抄本(只有《申命记》的抄本比它多)[18],还有若干《以赛亚书》注解讲义,都视《以赛亚书》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保留下来,而并不分不同的段落由不同的作者所为。
然后,据犹太遗传《他勒目》(The Talmud)的巴巴·巴斯拉(Baba Bathra15a)所记,“希西家及其同人写了以赛亚,箴言,雅歌及传道书”。话虽如此,但从上下文可以考据,这里的“写”字显然是被用作“编写”或“出版”之意。[19]因此,《他勒目》的记载并没有否定以赛亚为此书的作者。

最后,在次经《传道经》(Ecclesiasticus)(成书于主前180年)中,也将整卷《以赛亚书》看成是一个整体,并在全书中多次证明以赛亚是领受神启示的先知,而不是被掳后、一些不知名的作者补写了40-66章的内容。[20]

二、“第二以赛亚”的观点

最早对《以赛亚书》的作者提出疑问的是11世纪的犹太学者伊本·以斯拉(Ibn Ezra),他认为1-39章与40-66章出自不同的作者。[21]7个世纪之后,1775年杜德兰(J. C. Doederlein)出版《以赛亚书注释》,在书中同样否认40-66章是以赛亚所作。[22]他是第一位印行一份系统化论证的学者。[23]当时,持同样观点的还有艾克宏(Eichhorn),他于1783年发表了《以赛亚书注释》,认为40-66章是被掳期间的作品。自此,学者便开始质疑《以赛亚书》的合一性。他们将全书切分为两半(1-39章和40-66章),视亚摩斯的儿子以赛亚为前半部分的作者,而后半部分则出自“第二以赛亚”(Deutero-Isaiah)的手笔。
赞同两位作者或是多位作者的学者,大凡都是从历史、事件背景、文学风格,以及神学观点作为依据。总结此观点,有如下几个论点:

1、角色上的不同

虽然,以赛亚的名字普遍的出现在前部分,但在后部分却从未出现过,并且,也没有再提及先知家庭的事情。

另外,先知所针对的罪恶也大有不同。前半部分先知侧重提到忽视道德生活的罪,后部分取而代之的是强调神的独一性,一切偶像都不能与之相比较。

2、历史处境不同

本书前半部分是以耶路撒冷为背景,而后半部分则以被掳为背景(48:20)。前半部分以亚述为强敌,后半部分以巴比伦为强敌。有学者认为,40-66章并不是预言将来以色列人会被掳,而是肯定这事已经发生。[24]事实成立的话,后半部分显然就不是出于以赛亚的手。因为,在以赛亚的时代,巴比伦并没有成为“世界的霸主”,也没有前来攻击以色列国。[25]但事实上,很多经文都表示耶路撒冷已经受到过毁灭性的打击40:2,41:10,42:15,43:1。并且,先知在书中也表现出了复国的盼望。

3、文学手法不同

有人认为,前部分的经文非常的庄重、精简、严肃,而后部分的经文却表现出流畅、抒情和热切的特色;前部分多用记叙的手法,而后部分则多用拟人法,及戏剧性的表现手法。[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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