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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经济法与民主宪政建设--漆多俊教授学术报告会

luyued 发布于 2011-04-15 22:34   浏览 N 次  
原文地址:经济法与民主宪政建设——漆多俊教授学术报告会作者:zhushanluntan

2010年12月27日晚上7:00,武汉大学漆多俊教授在模拟法庭为文法学院全体研究生做题为“经济法与民主宪政建设”的学术报告。报告会由李光禄院长主持,孙法柏副院长及文法学院部分老师列席本次报告会。

漆多俊教授主要从事经济法学理论研究和教学,他创立了以“市场三缺陷-国家调节三方式-经济法体系三构成”(通称“三三理论”或“国调节说”)为核心的经济法学科理论体系。该理论自20世纪90年代起成为中国经济法学界主导学说之一。代表作《经济法基础理论》10几年来至今一直被全国绝大多数高校用作本科、硕士、博士生教材或指定教学用书。





报告会开始,漆教授强调在《经济法基础理论》序言中介绍的法学学习方法“钻进去,跳出来”。“钻进去”就是对研究的问题进行深入透彻的掌握,不可以一知半解;“跳出来”就是不能只局限在法学研究中,要从哲学、政治学、伦理学等其他学科的角度对法学进行宏观把握。法学学习既要钻进去,也要跳出来,不能陷入“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困境。

漆教授首先介绍经济法发展的两个反差:经济职能的异常发达和经济法理论研究发达。以经济法为例指出法学学科发展的困境与我国的民主、法治和宪政有关。然后,漆多俊教授从什么是宪政、民主宪政的时代潮流、中国民主宪政建设及其实现途径四个方面展开讲述。

第一,漆教授讲述了民主、法治和宪政。民主是人民意志的体现。法治是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律得到很好的实施。宪政就是依宪治国,它与民主和法治有密切的关系。宪法是民主的产物,是约束普通民众与公权力机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宪政的核心制度有:政党制度、议会制度、选举制度、司法制度等制度。

第二,民主宪政是当今世界各国的政治制度的时代潮流世界各国都有自己成文或是不成为的宪法规范。我国在宪政建设中坚持中国模式与西方宪政的普世价值有着实质的不同。漆教授指出中国经济体制正处于改革之中,并不是一种稳定的发展模式。根据当前社会上出现的矛盾焦点和改革的进程来看,政治体制改革已经提到很重要的层面。在谈及当前我国的现状时,漆教授分析了当前政党制度、司法制度存在的瑕疵,对一些社会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和反思。

第三,中国民主宪政建设的阻力和有力条件。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得到部分政治高层的高度重视,但也存在很强的反对力量,政治高层并没有就这一问题达成集体共识。由于政治体制改革会触动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因此在进程上举步维艰。但是,改革开放30年来所取得的伟大成就,为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同时,民间草根维权以及学者理论呐喊也在影响着政治体制改革。漆教授指出经济体制改革、知识界和社会精英的倡导都会给政治体制改革带来机遇。

第四,漆教授指出从历史上来看,我国政治体制改革一直都呈现出社会前进发展的趋势,只有实现途径的不同。最好的途径是渐进式方式,自上而下或是上下相结合,并不排除在某些问题上采取突变的方式进行。漆教授相信中国的宪政建设在未来的十年里会取得显著成绩。

漆教授对中国宪政建设的批判和思考,使同学们对宪政建设有了深入而又全面的了解,互动阶段,漆多俊教授对同学们关心的问题做了深层次的解答。之后,孙法柏副院长做总结。最后,报告会在同学们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珠山法学论坛(供稿)

2010年12月28日

背景资料:

漆多俊(1938-),著名法学家。中南大学终身教授,武汉大学、中南大学、厦门大学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经济法研究会会长、湖南省法学会副会长等职。为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学术业绩被中外多种版本著名法学家名录、专家名录所收集。

漆多俊教授主要从事法学理论研究和教学,提出并论证法律是社会利益资源分配书,经济法的基本功能是通过国家调节实现在原有(民法等)法律的权利安排基础上的权利调整和再分配,以维护社会公平和总体效率。论证了权利同权力、维权与控权的关系。指出:维护民众权利是良法和法治的基础,而控制国家公共权力则是法治和在中国实现社会改革和转型的关键。特别是转型社会,控权更是法律的重要使命。首次提出并论证了“国际调节”和“国际调节法”概念和理论,并以此为理论起点对传统国际经济法理论体系作了批判和重构。在国企改革、宏观调控、反垄断、股份制与生产关系变革等方面法律、经济和社会问题也有许多独到见解。

代表性论著有:A.独著——《经济法基础理论》、《国民经济的法律调整》、《中国公司法》、《转变中的法律》等;B.主编——《经济法学》(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高教出版社版)、《经济法学》(武汉大学版)《经济法论丛》(连续出版物)、《国企股份公司改组法律问题研究》、《宏观调控法研究》、《市场经济企业立法观》等;C.论文——《论权力》、《权力经济向法治经济的转变》、《论转型时期法律的控权使命》、《国际调节与国际经济法理论的反思与重构》、《市场、调节机制与法律的同步演变》、《经济法的价值、理念与原则》、《法学的困惑与创新》、《时代潮流与模块互动——经济法百年鸟瞰》等。

漆多俊主要经济法研究学术活动一览表:

1、1981年编写《经济法学讲义》,共计20万字,打印稿。

2、1984年12月完成《国民经济的法律调整》书稿,1986年3月由河南人民出版社正式出版。全书共4编23章,42万8千字。这是我国最早的两部经济法学个人独著之一。是“国家调节说”(“三三理论”)的发端。

3、1993年4月个人独著《经济法基础理论》(第1版)由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中国法学》、《法学评论》等期刊书评称该书为“经济法学理论奠基之作”。

4、1996年4月上述《经济法基础理论》修订版出版。

5、2000年1月《经济法基础理论》第3版出版。

6、2008年6月《经济法基础理论》第4版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7、2001年12月《经济法基础理论》(第3版)被评为“全国优秀畅销书”。销量突破10万册。

8、2007年1月《经济法基础理论》(第3版)被评为“第一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为全国唯一获此奖的经济法学成果)。

9、1996年10月在武汉发起、主办全国经济法基础理论研讨会。

10、1998年创办和主编我国第一套经济法集刊《经济法论丛》,1999年由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第1卷。截至2008年9月先后共出版了15卷。

11、2007年漆多俊主编、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的《经济法论丛》,经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指导委员会评选确定为CSSCI来源集刊。这是我国迄今以“经济法”命名的期刊、集刊中第一和唯一的一部进入CSSCI的连续出版物。

12、1999年开始至2008年召开以武汉大学、中南大学为主的经济法博士论坛,每年一届,已经连续十届。

13、2005年创办漆多俊经济法网站。

14、2005年8月漆多俊主编由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经济法学》被中国大学出版社协会评为中南地区大学出版社优秀教材一等奖。

15、2007年11月漆多俊主编的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14门核心课程教材《经济法学》,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16、2003年列入全国引用率最高的法学家前50名(全国经济法学者共3名)。

17、2005年入选《当代中国法学名家》。

18、1996年10月受湖北省法学会委托,负责湖北省经济法专业委员会筹办和组建工作,并担任成立后的经济法研究会会长,至今。

19、2004年担任湖南省法学会副会长,至今。

20、2002年担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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