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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公民:我们发出理性的声音

luyued 发布于 2011-04-19 11:01   浏览 N 次  

公民的概念,一直以来,人们更多地是热衷权利的一面,却忽略了责任与担当.网络公民所倡导的,正是要重塑人们的认知,两者兼备,既有公民权的自我觉醒,也有应尽责任、义务.

———奥一网副总编辑蓝云、陈谷川、孙国瑜

2007年作为“公共事件元年”,网络公民的崛起、公民意识的表达,深度介入并有效推进,奥一网在其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排头兵作用,在准确判断网络民主在中国的独特意义后,奥一网强力打造网络公民概念,希望和广大网友一道,重塑网络价值道德体系.

网络公民坚守理性:意见领袖终将主宰互联网

欧盟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创造之一,不只是在整合中消除了国境边界,其伟大意义更在于,人们超越并放弃了家仇国恨,抛弃了世俗的纷争、障碍,人为的设限,把眼光放到了人类的普世价值之上.网络公民的出现,其意义同样如此.

公民,英文中称Citizen,这个法律范畴的词汇,在中西方的定义中略有差别,但从古希腊雅典和古罗马城邦时期至今,与其联动呼应的,始终是国人昔日惊呼的“德先生”———民主.

今天,现实中的你是一个主权国家的公民,一旦牵条网线,挥动鼠标敲击键盘,就被叫做网民.某种意义上讲,你在不知不觉中也可能扮演着一个叫“网络公民”的角色.

每一条网线的终端都是人,曾经的星星之火,被点对点地快速传染,在2007年,变革与以往相比尤为猛烈,个体倾诉表达欲望的能量一次次释放时,经平面媒体的报道,终凸显出推动整个社会进程的威力.

2008年1月,在互联网上最早披露“厦门近百万市民疯传同一短信反对PX项目”的奥一网民“厦门浪”,从广东省政协常委孟浩手中接过奥一网颁出的年度“网络公民大奖”,奖项在两位具范本意义的代表间传递时,我们回顾过去一年,当网络民意不再是孤陋小作坊式的伊人自语,或名利狭隘领域的沉溺追逐,而是空前高涨地介入社会公共事件,这一年被普遍认为是中国互联网发展的拐点与变局的开始.

“以前受热捧的是那些所谓的猛男美女,是明星绯闻;而2007年的网络热点是厦门PX、华南虎、黑砖窑”,网络作为被新辟出的信息管道,“网络公共事件元年”中的网络公民,正是在这些典型个案的土壤中破壳而出.

这一年10月在欧洲开幕的第二届中欧论坛上,中欧800多位各领域代表性人物,以全球化和 21世纪挑战为共同话题,共同探讨应对之策.在此之前,哈佛大学高级研究员黄万盛、清华教授孙立平、欧洲著名思想家卡蓝默等10位重量级人文学者,相继做客奥一网“中欧论坛·中国直播室”,围绕“从开放社会到公民社会”的主题,与2000多万中国网民进行了在线交流.由此,“公民社会”的理念再度强势跃入国人的视野,这也为十字路口的中国互联网作出了最好的注解.

网络将不仅是日常使用的工具,而已经是聚焦个人命运、社会进步的公器.奥一网第一副总编辑蓝云表示:“在这个没有疆界、没有也不应设障碍的平台上,他们(网络公民)不愿纠缠于无聊的口水战,不愿人云亦云,看重的不是自己的名利,但从不放弃应有的权利;他们不炒作、不夸大,动情不煽情,他们正在凭借自己的客观理性,逐渐成为网络界的意见领袖,这个群体也将覆盖并最终主宰互联网.”“网络公民”包含的两个名词互为修饰,带有网络属性的公民,公民化的网络,网络是平台,公民为内涵,这种网络民主的理念在中国尤具特殊意义.

网络公民≠网民:重塑网络价值道德体系

“生为一个自由国家的公民并且是主权者的一个成员,不管我的呼声在公共事务中的影响是多么微弱,但是对公共事务的投票权就足以使我有义务去研究他们”.卢梭在《社会契约论》提出的观点,至今仍是许多国人难以跨越的高度.这一点,也被认为是网民与网络公民之间的分水岭.

被界定为“网络公民”的,在浩瀚的国人网民中只有少数一部分.网络公民只是那些有基本的道德修养、个人素质,具备个人独立判断,对自己言论负责的网民.如今,网民在社会历史进程中一次次验证了这个群体的勇气和智慧,淋漓尽致地渲染民主的力量,宣扬捍卫个人意志.其伴生的浮躁和暴虐的阴暗面,也同样在被摊开,成为阳光难以覆及的阴暗.

2007年,深圳钱军事件中,摄像头忠实地记录下了满嘴酒气的黑色轿车司机拳打脚踢,逼迫老人当众跪下承认“偷车”的过程.网络忠实地记录了网民为捍卫正义而进行的传播、谴责和努力,同样还包括株连九族式的资料曝光,甚至对钱军妻女的威胁.网络的自由性和无底线传播此时已演变成一把双刃剑,讨伐不公的间隙,我们不知道下一个无意被伤害者将会是谁.

有人对网络表示失望,甚至悲观地对其作出了3个定义,“存疑、存恶、非理性”,这种情绪体现在我们熟知的一次次事件,曾经的“纸包子”、“最毒后妈”、“断背上的桥”等假新闻,红男绿女的喧嚣炒作,名利追逐时暗藏的陷阱、盲从,人们曾习惯“带头大哥777”张狂,直至其在惊讶中落网,乃至我们欢呼2007年网络的大获全胜时,也一次次感慨背后的暗伤.

公民的概念,一直以来,人们更多地是热衷权利的一面,却忽略了责任与担当.网络公民所倡导的,正是要重塑人们的认知,两者兼备,既有公民权的自我觉醒,也有应尽责任、义务.“在能承担的前提下,尽量多承担一些,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用善良和正义的眼光,去一点一滴地努力,重塑这个社会的道德体系和信仰体系”,这种担当,恰恰被认为是如今网民与网络公民之间的一道分水岭.

西方的历史进程,包括制度、传媒发展历经长久的发酵,已趋向成熟,而国人还仅仅是起步,在表现出网络民主的狂热时,中国的网民被认为最大特性是“重结果,但不重过程”,这种落差体现在网民的言论和表达上,更具有原生态的特性,少有修饰缺乏梳理,网络的匿名、自由性,个体价值观差异化的张扬,更容易将这种缺陷诱导、放大.

看到不满的现象或遭遇不公,我们往往习惯于指责、漫骂、攻击,却很少冷静地分析,问题的症结在哪里,并身体力行地去促进和矫正.这种朴素、原生态的参与和表达,也因此更容易盲从,从而有漫骂、跟风,缺乏独立判断地附从,为人左右.基于现实,一些有志者的理想化举动可能碰壁受挫,亦一蹶不振.与网络公民对应的,还有媒体和学者所忧虑的网络暴民.

“所有上网的人都可以叫作网民,但不一定是网络公民”,获奖的反PX网民“厦门浪” 对这个概念,或者说对自己过去一年的努力作出界定,“网民是泥沙俱下、良莠不齐的,而网络公民具备着聪明、平静、理性、和谐的特征,他们有自己的思考,并期待这种有益的思考得以传播”.网络公民这个新型的词汇正代表着与网络过往的不良属性决裂,更侧重于其中的“公民”内涵,即具备民主意识、付诸行动并担负责任.权利和义务从来都是一致的,综观中国网络的变迁,当年看来不可能实现的事,如今却已被悄然普及,其中特指的即公民权的意识和主张,同样,责任的担当也应当被个体逐步实践,包括碰壁后的坚持.泛义化而言,在网络上,其所述的个体不仅指单个网民,已包括负责任的“企业公民”、“集体公民”.网络公民,所代表的不仅是虚拟有序,也是真实可信.

网络公民崛起:从深圳渐进式起步

从网民被评为《时代周刊》的年度人物,到网络公民概念的确立、重塑,泛媒介时代格局的演变,从最开始起,这种变革就缓慢而沉稳,并非一蹴而就,如今也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一小步.

被称为“公共事件元年”的2007年之前,“网络公民”概念并不模糊,但仅限于试水,作为进程主角的网民,在脱茧化蝶前,其公民意识的觉醒和表达始终是渐进式.奥一网2006年成立时,最先倡导提出的“报网互动”概念,从其默默推行的这种模式始,被认为正是推动国内“网络公民”走上前台的先锋军.

奥一网“杂交、两栖、混血”的宗旨,使“报网互动”在媒介格局新旧交替中得到拓展和升级,这种模式如今在国内已成潮流,被纷纷复制效仿,业界欣喜于报纸和网站生态圈、影响力增强拓宽的同时,无形中带来的,是网民有序参与、新闻互动的良好习惯.

与西方不同,当网络在中国被广泛认可时,人们更惊诧于网民这个新兴群体呈现出的异常丰富的差异化层次.如果说,“公民记者”所倡导的是全民共进式的公民意识培育,其中涌现出的经典范本,及明星委员、博客议政,这部分倾向于我们今天界定为“网络公民”的“较高素质,独立判断能力”层次的人士,这种带动作用和影响显而易见.

厦门PX事件中的“厦门浪” 获奥一年度“网络公民”大奖,奖杯传递时,除这种肯定引发的社会意义外,我们看到的,还有“网络公民”这个群体的交替、普及和扩散.悄然实现的,是互动氛围在网络上蔓延培育,更多的网民意识到自身的公民权益.这种阵地的拓展不止于网络,用奥一网的阐述是“我们看见了一切”,从报网互动到社区互动,从《有话问市长》到《岭南十拍》,从文博会的现场直播,到讲座式的“中欧论坛·中国直播室”,再到圆桌式的“深商峰会”,由互动而衍生出的公民意识的表达,包括线上线下,包括有形的网络,亦包括手机无线,最终也影响改变到现实社会.

如同植物要生长,水、空气、阳光三种要素缺一不可,网络公民这种新兴力量,同样受网民、网站和政府三大重要因素主导,培育公民意识、网站有序引导、政府宽于包容,这被认为是保证“网络公民”不至于发育不良,甚至夭折的关键.国内网民很容易陷入两个极端,或认为“位轻言微”失语,或剑走偏锋,变得非理性偏执,日益觉醒的主张体现出的最大特色是“原生态的信息”,这应当被引导、梳理,久而久之形成良性氛围.在尊重网民的基础上,网络公民的起步,考验着政府的勇气、智慧和网站的媒介责任、担当.

虽然,公民之说易成形于网络,传统媒介受“把关人”、中心权力化的局限,形不成“报纸公民”、“电视公民”、“广播公民”的概念.在这场“网络公民”触发的媒介格局演变中,自媒体、泛媒体大行其道,新兴的网络在这场变革中更多充当的是技术的平台、阵地.“很多年后,当今的媒介很可能退居二线,所做的更多是对公民记者记录的汇编、整理,或对公共事件的深度挖掘,有的网站可能会隐退,也有可能出现与传统媒介分庭抗礼的自媒体”.

这个过程是渐进式的,存在太多的波折、变数,但也应是奥一网这样坚持一贯的媒体责任感,有权力报道,有责任承担,淬炼出自己“网格”的众多互联网企业的理想.

很多年后,人们追溯“网络公民”的本源时,还将不可避免地联系到广东、深圳,后者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是国内最早提出公民社会概念的城市.“网络公民”在骨子里寓含着民主、文明、自由、平等,与深圳的城市气质高度一致,概念由奥一在这个城市首先确立并非偶然.当年,积极活跃在奥一网的网民丘华群,在新卡片总经理的头衔前,他的网名“公民证”三个字龙飞凤舞.

目前,网络公民的概念尚待人们认知、普及,理念和模式应当可以从南中国向北复制,覆盖互联网世界.“家事、国事、天下事”,当网络的曙光普照到每个角落,当人们明晰“公民”一词的含义,在这种新的管道中,个人命运融入整个社会的变迁,能真正推动车轮时,才是新的历史,回首时,我们首先要做的是要感谢互联网.

心放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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