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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财政困难”这借口 怎么听怎么别扭

luyued 发布于 2011-04-12 18:56   浏览 N 次  

网曝山东德州陵县交通局“套牌车、报废车、无牌车上街查有牌车”一事有新进展,据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对此进行追踪调查发现,网曝情况属实,让问题执法车上路,是因为县“财政困难”。据悉,陵县纪检、监察部门已决定给予县交通局等相关责任人相应处分。(《新华网》4月10日)

执法犯法毫不新鲜,令人大跌眼镜的是,用套牌车、报废车、无牌车充当执法车,居然是县“财政困难”。

“财政困难”?不能说没有半点道理。事实上,陵县是山东省30个欠发达县之一。欠发达,也就意味着一些政府部门要想维持正常工作运转不得不“穷则思变”。但问题在于同在陵县的一方土地上,“财政困难”显然不是该县交通局的专利。更不能成为让问题执法车上路的理由。

而仅以后者而言,如果“财政困难”就去违法的话,那么,谁个“财政困难”的执法部门都可以如法炮制,特别那些西部不发达地区的执法部门;谁都可以拿“生活困难”作为违法乱纪的挡箭牌,特别是那些生活无着的失业青年、家庭困难的下岗职工。其结果必然是滥罚乱收成灾、占道经营成风,偷盗抢窃成患……最终使社会陷入管理无序的状态。何况陵县交通局再“财政困难”也不比西部某些执法部门困难,何况陵县交通局执法人员再收入不济也不比那些生活无着的失业青年、家庭困难的下岗职工更需要社会同情、理解。

而更大的问题是,让套牌车、报废车、无牌车上街查有牌车,也多少让执法人员在执法时显得底气不足。万一被有牌车主发现执法部门的车是问题执法车,拒绝检查,那么,是先解决好问题执法车的问题呢还是先扣下违章停靠、超载严重的车辆才说呢?这不能不让人为陵县交通局的愚蠢做法捏一把汗。

“建设法治社会,政府应模范守法,执法部门应率先垂范,而不能是‘知法犯法’”。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教授王忠武如是说。在笔者看来,身为执法部门的陵县交通局之所以知法犯法,其本身法律意识不强当然是个原因,但更关键的问题恐怕还是相关监管部门对执法车这类特权车“网开一面”,正如陵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徐建刚坦承:“一般情况下,对一些喷涂有正规的执法标识的执法车辆,交警部门不会去检查和监管”。因此,要想杜绝问题执法车上路现象,当务之急一是根除某些执法人员的特权思想;二是加大对执法车这类特权车的跟踪、监督和违法查处。

发4月11日《扬子晚报》http://www.yzwb.net/epaper/html/2011-04/11/content_288036.htm?div=-1

发4月11日《齐鲁网》http://pinglun.iqilu.com/yuanchuang/2011/0411/4480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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