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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家的胡适遗墨

luyued 发布于 2011-04-22 03:40   浏览 N 次  

——送 唐德刚先生远行

程巢父

我和唐德刚先生尚未晤面,却有浅交。这些年我从海内外搜集胡适的遗墨,加以考证、笺释,使之流传,以利保存。我既无财力,又无任何基金或课题经费资助,当然不是购藏原件。那样难度也大,有的人只为纪念,衣食无虞,不肯出让,则堵死了门径。我只求允予拍照,供我研究之后再公之于世,这样难度就小多了。我知道唐先生家客厅里挂的一幅字是胡适在1960年10月为他写的,就託纽约的周启博先生联系去登门拍照。唐夫人是保留着中国文化传统的厚道人,像这样微薄的请求当然是不会拒绝的。于是周先生登门拜谒,详细介绍了我的情况,顺利地完成了拍摄任务。时在2006年。当时我还不会运用电脑,启博兄就将照片发给了我们共同的朋友——复旦史地所的孟刚先生。孟刚兄把下载打印的电子版两份送到我家里时,我一看效果特别好,清晰度极高,顿时狂喜无竟。

这幅字的内容是:



热急了﹗

更没有一点儿风。

那又轻又细的马缨

花须,

动也不动一动。

德刚兄

胡适

一九六十,十,十三

2007年7月启博到上海,我就把我的《思想时代》签了一本,託他带给唐先生。那时唐家还没有迁往旧金山。我又请启博当面问一问胡适为唐氏写那幅字的背景情况,以备我作笺证的重要参考证据。我虽然有唐家的电话,但我一次也没有打过。因为知道他中风后,行动不便,以少干扰为宜。再则,越洋电话,问四十几年前的前尘细节,效果也不会好。启博返美以后打电话来说,他往唐府送书时问过了,唐先生和夫人都记不得当时的情形了。我很觉遗憾﹗此事要是早几年办,在他中风以前问他,那一定会引出不少的故实来。既然如此,以后就只好由我自己去探索胡适当年为唐氏伉俪写字的历史细节了﹗

胡适为唐氏写字是在1960年10月13日,此时他就任中央研究院院长已有两年半时间。这年7月9日,胡适率领一个学术团体从台北起飞,经东京换机东飞,去西雅图参加华盛顿大学发起并主办的中美学术合作会议(Sino-American Conference on Intellectual Cooperation)。他本来决定到西雅图去开会之后就回来的,所以订了7月17日的返程机票。行前有几位朋友都劝他说:“这次回来后,8月里又要飞去开会,9月里又要飞回。这样七十高龄的人不是太辛苦了吗?”胡适接受朋友的劝告,才决定不坐17日的飞机回来了,等另一个会议开完了再返回。

9月2日,胡适在华盛顿出席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民国49年度会议后,当天就回纽约。两天以后,9月4日,台湾就发生了轰动中外的“雷震案事件”。即《自由中国》半月刊发行人雷震等涉嫌叛乱条例第十条之规定,遭到逮捕。这当然是构陷。当时台湾尚处在威权体制阶段。《自由中国》不断地在批评政府,批评僵化思想,伸张民主自由。雷震又正在联络地方人士,准备组织反对党,构成政党政治,推进宪政。这些活动引起了台湾当局的极大恐慌,便不惜以构陷手段,将雷震等逮捕。由于胡适在西方是最有影响的台湾自由人士,而他本人又正在美国,当局耽心他发出不配合政府的言论,引起负面影响,于是当天便由陈诚向胡适发出电报,电文是:

驻美大使馆转胡适之先生鉴:《自由中国杂志》最近言论公然否认政府,煽动变乱,经警备总司令部依据惩治叛乱条例将雷震等予以传讯,自当遵循法律途径,妥慎处理,知注特闻。余俟函详。诚。

陈诚当时的身份是副总统兼行政院长。胡适当日复电说:

陈兼院长辞修兄:第九OO号电敬悉。今晨此间新闻广播雷震等被捕之消息,且说明雷是主持反对党运动的人。鄙意政府此举不甚明智,其不良影响,可以预言:一则国内外舆论必认为雷等被捕表示政府畏惧并摧残反对党运动。二则此次雷等四人被捕,《自由中国杂志》当然停刊。政府必将蒙摧残言论之恶名。三则在西方人士心目中,批评政府与谋成立反对党与叛乱罪名绝对无关。雷敬寰(程案:雷震的字)爱国□□,适所深知,一旦加以叛乱罪名,恐将腾笑世界。今日唯一挽救方式,似只有尊电所谓“遵循法律途径”一语,即将此案交司法审判,一切侦审及审判公开,乞公垂意。 弟胡适

9月6日,陈诚又电胡适说:

叶大使密转胡适之先生鉴:支电悉。(一)惩治叛乱条例乃行宪时修正有效之法律,依据条例第十六条所规定具有“叛乱”罪嫌者在戒严区归军法审判系属合法。(二)本案复杂,原有确实线索,现被拘执之四人中,已有一人承认受匪指使来台活动,雷至少有知情包庇之嫌。自当依法迅予处理。弟诚鱼。

胡适又复一电:

行政院陈兼院长辞修兄:鱼电敬悉。今年政府正要世人相信台湾是安定中求进步之乐土,似不可因雷震案而昭告世人全岛今日仍是戒严区,而影响观光与投资。(二)果如尊电所云,拘捕四人中已有一人自认匪谍,则此案更应立即移交司法审判。否则,世人绝不相信,徒然使政府蒙滥用红帽子陷人之嫌而已。(三)敬寰办此杂志十一年,定有许多不谨慎的言论足够成罪嫌。万望我公戒军法机关不得用刑审,不得妄造更大罪名,以毁坏政府名誉。(四)毛子水先生忠厚长者,从不妄语,可请雪屏邀子水与公一谈自由中国社史事,当有补益。 弟胡适。

9月7日,华盛顿的美联社记者打电话到纽约的胡适寓所进行采访。胡适说:“关于雷震被捕与新党运动的关系,我不能评论;因为我离开已经两个月了。”“我认为这是一件最不寻常的事。我认识雷震多年,我觉得以叛乱罪名逮捕他是一件最不寻常的事。”“他是一位最爱国的人士,自然也是一位□□分子。他以叛乱罪名被逮捕,乃是最令人意料不到的,我不相信如此。”“我是《自由中国》半月刊的创办人之一,但现在已经不是发行人。十年来,这杂志一直是台湾言论自由的象征。”“我对这件事的发生很感遗憾。”“我诚挚希望雷震的案件由普通法院审理,而不付诸军事审判。以期他能依法受审。”

以上所引都是当年9月8日台湾《大华晚报》刊发的美联社华盛顿7日电讯的内容。尽管国民党企图以威权震慑台湾全岛,但台湾毕竟是有众多民营报刊传统的地域,施压再高,也无法控制所有的媒体不发出一点与政府相左的声音。

胡适对美联社记者谈话发表之后,引起岛内外各地报纸极大的不同的反响,历时数月之久。9月16日,王世杰因参加联合国大会抵达纽约。他在17日的《日记》里说:“日昨胡适之来谈。彼对雷震案之愤激,超出余预计之外。言外之意似有改变二十余年来支持政府之一贯态度。余劝其可向政府作不公开之诤仪,但仍以避免公开批评为宜。彼似不甚以余意为然。余甚盼辞修能妥善处理此案。使此联大开会期间,我政府尤应避免予敌人以攻击口实。”

9月17日,合众国际社记者又到纽约胡适的寓所访问雷震的事。胡适说:“我希望我回到台北的时候,我的朋友和同事雷震将自叛乱罪下获释。他是一位爱国公民及□□人士。”“《自由中国半月刊》在过去十一年内一直是中华民国出版自由的象征。我希望这一象征不被肆意毁灭。”(合众国际社纽约17日电,9月18日《大华晚报》,9月19日《公论报》)

9月21日下午,胡适在纽约寓所接受记者李曼诺访问。报道的大要是:

……雷震为争取言论自由而付出的牺牲精神,实在可佩可嘉,对得住自己、朋友,也对得住国家。他是一个□□爱国分子,这一点是无可置疑的。为了维持《自由中国》半月刊的精神,他不但呕尽心血,还曾不惜当卖过私人的财物,目的不过是要争取言论自由。

提到外面批评《自由中国》言论过激,胡适解释说:言论过激与否,各人观点是不同的。举一个最显的例子来说,美国《圣路易报》的社论对雷案有一段批评中提到这两句话:“美国总统选举中,两党互相批评的言论,不知要较雷震所主办的《自由中国》激烈多少倍;然而事情发生在中华民国,情形就不同的多了。”所以《自由中国》半月刊言论是否过分激烈,这是一个很好的证明。我个人也没有觉得它有什么激烈的地方,不过这份半月刊言论自由的争取,雷先生确尽了最大努力去做。事到如今,我仍旧觉得在“□□”“爱国”这一点上,他并没有做错什么。

尽管胡适向政府首脑为雷震作了申诉,利用西方舆论为他做了公开辩护,台湾当局还是不顾负面影响,一意孤行地给雷震定了罪。10月8日,警备总部的军事法庭宣判雷震徒刑十年。

10月9日晚上,胡适坐在灯下,给黄郛的夫人沈亦云写了一封长信,谈读《亦云回忆》原稿的感想。他对原稿读得很认真,问题谈得很细,信写得平静有礼。这其实是胡适内心极度愤懑的反映。他在某年的日记里曾经说过,当人的心情极其恶劣,无法排遣的时候,最好专心去做另一件不相干的事情,把造成坏心情的那件事情暂时忘掉。

我今天援引49年前的这些史料,是为了向读者、尤其是青年朋友们介绍胡适在当年为唐德刚写这幅字的历史背景。“热急了﹗更没有一点风……”这是胡适在1919年12月写的一首诗——《一颗遭劫的星》的第一节。我费了很大的工夫才找出这首原诗。我们只要一读诗前的小序,胡适当年写字用这节诗的寓意就全明白了。序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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