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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私了”的关键 不在“私了”在“千万(扬子晚报2)”

luyued 发布于 2011-04-17 11:17   浏览 N 次  


13日,太原市委对10月30日暴力拆迁致人死亡案的5名责任人作出处理。晋源区副区长被立案调查。死者家属称有官员和私人传递私了的信息,他们暗示1000万元以下都可谈(今日本报A19版)。
人们常常说,人有多大的本事才能讲多大的话,否则话说出来只能让人家笑话。而在这个案子中,拆迁的官员为了达到息事宁人,保住自己的乌纱帽,摆平这件事情,还真不惜血本开出了让受害者家属都感到吃惊的价钱,只要同意私了此事,补偿款的数额不是问题。1000万元以下都可谈。这是何等的“大手笔”?但人家也绝不是吹牛皮放空炮。一死一重伤,人命况且不当一回事,更何况人民币呢。
拆迁的官员敢讲出这样的话,也就是说明他们凭借手中的权力完全可以自由支配这个1000万元。这就让人费解了。按理别说动用上千万资金弥补这样一个窟窿,就是建造一个工程,发展一项事业,一下子就要投入几百万甚至上千万,也要通过集体研究,科学规划,甚至还要通过人大和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至少不会哪个领导一拍胸脯签个名字就能万事大吉的吧?但是我们看到在这里,要求“私了”的人不仅拿1000万不当回事,就是再多好像也难不倒。
拆迁官员之所以敢夸下海口,不仅说明他们能够办到,更说明我们的监督机制存在着严重的漏洞。几百万甚至上千万的资金一个官员就可以随意调配使用,更可能是为了掩盖自己的错误甚至犯罪而使用,这是一种什么性质?这又会给社会传递一个什么信号? (安徽 岳粹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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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 评3
砖头袭人有罪 强拆侵权咋判?



武汉洪山区被拆迁户主童贻鸿5日被武汉洪山区检察院正式批准逮捕。因用砖头掷伤“拆迁人员”,童贻鸿罪名由寻衅滋事变更为故意伤害罪。(本报今日A18版)
从当前的形势发展来看,童贻鸿飞赴北京向北京警方“自首”是有先见之明的。童贻鸿宁肯花钱坐飞机去向北京警方“自首”。此后,他被当地警方从北京带回武汉,先是因寻衅滋事之名遭刑拘,继而又被定性为故意伤害罪。牢狱之灾虽然没躲过去,然而,当地警方对他的处理已经纳入了公众关注的焦点,对他的处理必须要给公众一个合理、合法的交代,这是童贻鸿赴京“自首”的重要成果。
童贻鸿向拆迁者扔出砖头,这砖头名叫正当防卫。不过,当地警方称被砸伤的人,是周边施工的工人。如此一来,童贻鸿砸伤的是个无辜者,但据此判定故意伤害就值得商榷。既然警方已经认定,伤者不是童贻鸿砸人的目标,可见童贻鸿并无挑衅伤者的故意,更无蓄意伤害伤者的主观动因,只能算是误伤无辜。
童贻鸿砖袭伤人,该怎么处罚就怎么处罚,只是,强拆侵害了公民财产权,又衍生出蹊跷的执法判例,又该如何解释呢?(巢湖 许晓明)

取消公路收费,应有一个时间表
首席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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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江涛
交通运输部昨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副部长翁孟勇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没有收费公路的政策,就没有中国交通的现状,收费公路政策对支撑中国交通运输体系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推进作用。随着它的发展,也暴露出一些缺陷,确实存在着对收费的相关政策需要进一步规范、完善的问题。
“要致富,少生孩子多修路”。收费公路为我国交通建设引入市场机制、多方资金参与提供了一条新路,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基础条件,这是无可置疑的。但是,收费公路的问题不在经营模式,而在于对收费的监管。
目前,随着燃油税费改革的深入,逐步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已经启动,到去年年底为止,17个省全部取消了政府还贷的二级公路收费站点,撤销站点1723个,总里程9万公里。但是,要看到公路收费站林立,过往司机苦不堪言,早已成为一大社会积弊。此间,河南农民“时建锋案”中,涉及的高速公路通行费问题,引起强烈社会反响,司法部门决定启动再审程序,对4名责任人进行问责。接下来,很有必要以此案为契机,对全国高速路收费乱象进行一次清理,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和问责。并以此来推动及早谋划回归公路的公益性质。
而在未最终解决公路“姓公”之前,最重要的事情是,弄清楚各地收费站到底收了多少钱,运营成本花了多少钱,用到什么地方去了,将账目公布,接受公众监督。此前,媒体曝光温州苍南县灵龙公路收费站,被网友戏称为“史上最臃肿收费站”。因为这个小小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竟然有职工113人,其中事业编制68人,还向其他企业借用了45人。一年工资400万元左右,效益仍达到一千万元。收费站的“幸福时光”可见一斑。显而易见,收费公路问题不是单纯的民众经济负担问题,更是事关社会公平公正的现实考题。
公示取消所有收费站的时间表至关重要。收费公路都有结束期限,必须作出刚性规定,收费期限只能提前,不能延期,对擅自提高标准和延期收费的,必须问责到人。只有公布时间表,才能及早考虑收费站职工去向问题,倒逼各种监督举措,便于民众全程监督;才能叫停借贷建路之风,防范高速公路运营亏损、增加民众负担的乱象,让民众通行无阻。
梁江涛
(授权转载请务必注明来源“羊城晚报”)
一张老毕业证引发的遐想



这两天,微博上一张民国时期的毕业证引发了大伙的强烈兴趣,有人甚至称它是“史上最牛毕业证”。毕业证的主人叫李鸿樾,“清华学校研究院”毕业,而网友之所以说这张毕业证书牛,是因为导师一栏有梁启超、王国维、陈寅恪、赵元任、李济等人。(2月27日扬子晚报)
围观一张老毕业证,免不了与现在对比一下,从而又引起诸多的遐想。
一则,对大师的呼唤。一个学生在一年的学习期间能得到梁启超、王国维、陈寅恪、赵元任、李济等导师的教诲,那是何等的幸福!现在的大学也有名师,但缺少大师,更谈不上一个人同时受到5位大师的教诲。对大师的呼唤,是国人对高校教育长久的期待。
二则,指导学生要名副其实。那5位大师如果没有对李鸿樾进行实质的学术指导,断不至于在其毕业证书上留名并盖上印章。旧时的大师,也能亲教学生;而现在,有些老板导师却常年让学生见不到面,看了这张毕业证,真不知该有多少人要为此感到脸红。
三则,学生毕业与否,就该交由老师说了算。这个老毕业证上写着:“经导师审查成绩认为合格特给予毕业证书此证”。一个学生能否毕业,在于导师对学生的认定,这说明了教育本来就该由老师主导,且能体现对老师的尊重。可现在,大学生毕业证书上多省去了老师审查认定的字样,毕业的学生成了学校批量生产的产品。
看到老毕业证,不要只有羡慕,也不要只有怀旧,要做的是让教育回归人的本真,回归到教授治校,教师以教为主,实现教学相长。
(江西 王玉初)

“涨”字再成年度汉字
背后涌动的是民意诉求(扬子晚报时评1)


近日天涯社区启动了年度汉字评选活动。这个网友推选年度汉字的活动从11月2日开始,12月15日结束,网友们可以自发推选自己心目中的年度汉字。从网友们讨论的情况来看,“涨”暂时取得领先。(11月14日《华商报》)
涨,又见涨字。清晰记得,2007年年度汉字就是涨。虽然有关部门一直认为那不叫“通货膨胀”,但“涨”总是客观事实。时隔两年,“涨”字有望再度登顶年度汉字,令人百感交集之余,不免一番咂摸。
平心而论,纵观今年的年度表情,比涨更暴烈的汉字,多得不胜枚举,比如拆、比如撞,比如狂,但为何涨字能够异军突起,遥遥领先于这些更血腥更有冲击力的汉字?说白了,涨字更有“杀伤力”:一轮又一轮的物价涨势,绝对称得上“来势汹汹”,让人猝不及防;另外涨字波及每一个人,因此带给人们的冲击具有相当广阔的普遍性。
在物价上涨的压力之下,民众的情绪表达,有揶揄,比如“蒜你狠”、“豆你玩”、“姜一军”、“苹什么”;有叹息,“去年2元吃四个苹果,今年4元吃两个苹果”;更多的是被逼迫出来的生存智慧,比如,近日一份“菜奴省钱攻略”在网上广为流传,城市菜农也应运而生,有市民在街道的花带上种菜,更有白领在家种:“在花盆里种点葱蒜,省钱又省事”。此外,出现了“涨价不止,抠抠不止”的抠抠族,那些囤积生活用品的达人则被形象地称为“海豚”……
当然,要跑赢物价涨幅,光节流还不够,还得开源。问题是,怎么开?到哪里开?笔者认为,还富于民,让利于民,应是当下最需要考虑的公共政策。本月11日,财政部发布数据显示,全国10月实现财政收入7860.31亿元,比去年同月增加1015.38亿元,增长14.8%。累计来看,前10月全国财政收入70899.8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2536.02亿元,增长21.5%。前不久,十七届五中全会已经传递出推动民富的信号,有了决策的信号,又有了财政基础,还富于民,当是执行力的问题。
美国社会学家刘易斯?科塞认为,社会冲突有两大原因:一是不平等的社会系统;二是下层被剥夺状态。很显然,物价的持续走高,如果不能以收入的增长来抵消,这种断裂必然导致和加重民众的被剥夺感。有媒体评价,CPI突破警戒线,将带来险峻的形势,这绝非危言耸听。
涨!涨!涨!涨字领先年度汉字评选的背后,聚焦了民众焦虑而不安的心情,同时也清晰地勾勒出了这个年度的表情。为何这平实的汉字,一下子风生水起,让民众竞相传播、备有痛感?其实,涨字的背后,还汹涌着强烈的民意诉求,简言之就是希望物价降一点,腰包鼓一点。那么,相关部门能读懂涨字,读懂文字背后的民意诉求吗? (江苏 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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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警车开道“深表不安”是堂生动的政治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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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水南
网友在微博爆料:两会期间政协港澳台侨工作顾问、英国道丰国际集团董事局主席许为平在座谈时表示,对享受警车开道深表不安。很快,这条微博被迅速转发,引起讨论,不少网友赞其有“平民意识”。(1月16日《京华时报》)
就在前不久,那英在警车开道取演出服事件遭热议之后向公众道歉,虽然这样的道歉仍透露着些许优越感,但作为一个艺人,我们不必苛求她“为社会树立一个好榜样”,然而不幸的是作为政府部门的交管局却意外失声。
这样的失声让我们似懂非懂地明白一件事情,那就是交管局随意动用警车开道是无伤大雅的,是权力和地位的象征。可是港澳台侨工作顾问许为平却说:“我们作为委员是来给政府出主意的,怎么能享受这种特权呢?”
两相比较之下,我们不难得出,所谓的特权并不是理所应当的,而是一些官老爷在享受特权的时候有没有念着民生经。在此,许为平的“深感不安”至少说明两个问题:一是在港澳台,为官员以警车开道不常见,起码不会动辄使用;二是即使警车开道,相关方面也会充分体恤民情,视情况而定,如果交通很堵,就没必要非用不可。
可以说,许为平们的这种“平民意识”,体现的是一种不沾染权力霸性的风格,一种心胸坦诚的气度,一种人民公仆的灵魂修炼,更是一种人情味、人性化与亲和力的统一融合。
这样的胸襟,这样的意识,不是很好地给一些地方的当权者上了一堂生动的政治课吗?目前的现实是,一些当权者不仅平民意识不足,而且特权意识旺盛,出行讲排场,吃住讲档次,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是领导,显摆之余,官民距离也愈行愈远。
许为平顾问的反省之所以得到网友的认可,甚至要对许为平“全围脖进行象征性表扬”,不仅仅在于我们对他的“平民意识”的褒扬和赞许,而更是我们对这种“平民意识”普及的一种公民诉求与愿景。
廖水南
(授权转载请务必注明来源“羊城晚报”)

3进京自首,空间换正义的悲怆(羊城晚报)
□然 玉
热点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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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洪山区村民童贻鸿称,因18日遭遇强拆,自己扔砖头驱赶,被警方指“造成一人重伤”。因不信任当地警方,20日他来到北京自首。目前武汉关山派出所已派人进京与朝阳警方接触。(11月21日《新京报》)
进京自首,多虑还是高明?于此,似乎很难说清,推断与想象终究不能取代事实。探讨行为背后的意义,注定是无谓的努力。堪为异类的奇闻本身,已然充斥了太多暗示。可以断定,当地警方未能赢得广泛信任。或许由于长久作为不当,或许由于强拆中履职不力,一位农民对其深怀戒心。管辖一方而为民众排斥,无疑是尴尬的失败。诚然,“个体传奇”很博眼球,然而发酵奇闻的“土壤”却更值得深究。
回溯事件不难发现,警方显然未能扮演应有的角色。18日,童家遭遇强拆。事态混乱:“破拆机快碰到房子”、“部分人员与童贻鸿发生纠纷”。无疑,这是一场侵犯私产的野蛮闹剧。不禁要问,此时警方在哪里?难道保护民众财产不是分内之责吗?如果说强拆方是公权部门,因而警方不作为似有苦衷。那么,对于一家“拆迁公司”,其违法行为又怎能让警方视而不见?当然,不排除童贻鸿当时并未报案。但时至今日,“护房伤人”已被立案,“强拆私宅”却不见追责。如此选择性处理,已然背离中立、公平之立场。
民众与警方间的不信任,看似由具体事件而起,实则是基于观感的必然。当地警方,缺乏捍卫民利的决心。正是认定此理,童贻鸿才选择“进京自首”。通过转换地理空间,他试图减少潜在风险,继而获得公正调查与裁决。在他看来,北京的派出所,比关山派出所更为正义,至少在此事上应当如此!然而,他仍旧不能避免被移交的命运,最终决定案件走向的还是当地警方。所幸,这场“飞越自赎”吸引了媒体关注。“围观效应”下,“办案公正”成了切实期待。
“异地自首”,终会回到“本地办案”的轨道。一切似乎又回到原点,唯一变化的只是多了些许监督的目光。事实上,这本是一段多余的旅程。须知良序之下,司法正义不因地域而有区别。可惜当下,司法属地化严重,绝对的、超验的正义观变得模糊。在江西宜黄,警察履职不当刺激了自焚;在万载,县委书记以“劳教”震慑上访者;在陕西富平,两位上访农民被警员押着“示众处理”。本应捍卫公义的力量,一次次被权力拥有者私化滥用。在一些地方,往往慑于长官意志、以保护地方利益为名,警员失去了独立、公正履责的职业操守。
我们都缺乏一种底气,断言童贻鸿的疑虑纯属多余。这,方才是最大不幸。一位农民,不远万里进京自首。从湖北到北京,空间上的距离,本质上是司法与民众之间的信任隔阂。当个体将追求正义的希望,寄托于地理穿越之上,诙谐之外弥漫着莫名悲怆。
然 玉
(授权转载请务必注明来源“羊城晚报”)
要遵循手术签字,更要尊重生命
一得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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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稀银
12月3日,产妇阿芳不顾大出血危险坚持要自己生孩子,医院果断决定手术救了阿芳的性命。根据法律规定,院方在孕妇神志清醒的情况下未征得其同意进行手术的行为涉嫌违法,院方对此表示无奈。自阿芳的亲友处得知,孩子不幸夭折的消息至今还瞒着阿芳。(据《羊城晚报》)
三年前北京“丈夫拒签字致产妇死亡”事件发生后,在浙江等地又先后出现了多起因为家人拒绝签字而导致患者死亡的事件。面对无辜的生命被无情的拒签字所剥夺,我们可以诅咒患者手术前必须有亲属签字的规定太死,可以痛恨医院和医生的无情自保,可以对怕担责任拒不签字者发出怒吼,但我们却没有理由停留在无休止的争执而任由无辜的生命被“拖死”。
广州发生的这起孕妇拒签字手术事件尽管与家人拒绝签字的性质不同,因为孕妇明确表示不同意手术,家属却同意手术,但问题是,在病人神志清醒的情况下,家属能否代病人作决定?在如此争议之下,医院和医生当时作出决定是冒着很大风险的,但正如院方所讲作为医务工作者,这是一个不能不作的决定,即便从理论上说,如果产妇术后出现问题,医院将面临成为被告的风险。
这是一个两难的选择。假如片面地要求医院和医生打破签字常规直接施行手术,不仅容易为日后的医疗纠纷“埋下”伏笔,而且还可能带来医生裁量权过大导致对患者滥施手术。但如果继续死板地遵行亲属及其患者自身签字手续,则必将让此类悲剧不断重演。
令人欣慰的是,2007年11月30日,武汉孕妇张某孤身一人在路边临盆,幸得武汉好心市民、民警和医院接力相救。在没有家属签字手术时,民警刘俊勇敢地站出来签字,力保母女平安。这位武汉孕妇是幸运的,民警勇敢地站出来签字避免了又一场悲剧发生。在体现当事民警尊重他人生命权利的同时,是否给我们带来了有益的启示:引入第三方介入,为不能或者无法及时手术者签字,既可以帮助患者或孕妇履行权利,防止医生滥施手术,又可以保持对每个生命的起码尊重,不至于因为签字之争而屡屡被贻误?
在任何一个生命急需挽救的时候,我们都没有理由纠缠于谁来签字上,当患者的亲人不能或无法履行义务时,当患者自身出于无法说清的原因“主动冒死”时,医院及其医生的挽救首当其冲,而有更多的第三方及时介入更是当务之急。尊重生命是我们的基本准则,至于签字后的争议,还是留给制度的完善和法律的跟进吧!
周稀银
(授权转载请务必注明来源“羊城晚报”)


3博士的信不在于写给市长,而在于公开
首席评论
SHOUXIPINGLUN
□曹 林
那些没有清华博士的身份、不会写公开信的人,那些除了自己的身体外一无所有的人,那些缺乏足以引起媒体关注的新闻价值资源的弱者,当面临强拆时,他们除了以自己的血肉之躯将自己置于险境之中去吸引媒体关注外,还能怎么办?
近日,一封《法学博士清华大学王进文致工学博士潍坊市长许立全先生有关拆迁问题的公开信》在网络流传。昨日王进文博士证实,该信确实是他所写,事因家乡房屋在未签拆迁协议的情况下被强拆。潍坊市潍城区区委副书记王兆辉称,王进文发表公开信之后,他已经来北京与其当面沟通,争取妥善处理此事。(12月1日《新京报》) 清华博士一发信,官员就进京沟通,迅速的反应要让许多其他被拆迁户感到羡慕了:到底是清华,到底是博士,到底是法学博士,还是很有能量的,一给市长发信,官方就有反应了。都说读书无用,可博士还是能顶事的。
这其实不过是一种误读。官方的反应,其实也许并非因为清华博士给市长写了信,市长收到信后有了回应。博士的信不在于写给市长,而在于信是公开信。是公开的力量向官方施加了压力,使其无法回避。怕的不是清华法学博士,而是公开信所产生的围观压力。如果潍坊官员忌惮清华和博士的话,一开始就不敢未签协议就强拆了。
王博士也是深谙此道,所以他没有傻乎乎地私下给潍坊市长写信,而是写了一封给市长的公开信。他写这封信,大概并不指望市长真能看到这封信并处理问题,而是写给舆论和公众的。寄望借助名校和博士这个有新闻价值的身份,提起舆论对强拆问题的关注,借公众的围观力量与强拆方形成势均力敌的博弈。你可以不屑于一个清华博士,甚至可以置法律于不顾,但无法不屑于舆论如潮的关注力量。你可以不看,但舆论会逼着你必须有所回应,这就是公开信的效应。这样的公开信效应,无疑是对法律的反讽。
一个清华的法学博士,肯定怀着对法律无比的尊崇,当自家面临拆迁时,他也一定穷尽了所有法律途径,使用法律这个他最熟悉、也最该依赖的武器去捍卫自己的权利。可是,正如他所说:学了10年的法律,10年寒窗,我一直用法律途径来试图解决我所面临的问题。而且我也充当了我们村村民的法律顾问。如果说,我在掌握了所有的证据,并采取了合理的法律手段的前提下,仍然没能维护合法权益,那么中国的法制和法律您认为是成功的吗?———学了10年法,一直用法解决问题,仍无法避免被强拆的命运。轰隆隆的推土机下,没有人理会他所讲的法,没有人将他的清华博士当回事。
可他一写公开信,没几天,就有人主动找上门来解决问题了。他们显然是害怕媒体的围观会使丑闻越爆越大,担心媒体的关注会牵出更多的问题,于是开始沟通。
借助这封很有新闻价值的公开信,在媒体的关注和网民的围观下,清华博士家乡房屋被强拆的问题可能会得到较妥善的解决。可是,其他被强拆者呢?那些没有清华博士的身份、不会写公开信的人,那些除了自己的身体外一无所有的人,那些缺乏足以引起媒体关注的新闻价值资源的弱者,当面临强拆时,他们除了以自己的血肉之躯将自己置于险境之中去吸引媒体关注外,还能怎么办?
王博士说得好:我“绑架”了清华,“绑架”了博士,“绑架”了法律。可谁“绑架”了那些面临野蛮拆迁的人?用公共利益、经济发展和“拆出新中国”的名义绑架平民,那是最无耻的绑架。王博士还是幸运的,还有“清华”和“博士”的符号资源可“绑架”,可多数平民并没有这么幸运,他们被侵犯时,没有任何新闻价值可资利用。
曹 林
(授权转载请务必注明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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