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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3

luyued 发布于 2011-04-13 01:12   浏览 N 次  

这是物业管理公司的杨经理找到我了,他说我不能把这些书搬进来,我吓一跳。问他为什么?他说他刚才是接到这幢楼里的业主投诉才过来的,他们看你的书这么重,而且这么多,如果全部放在楼上的话,担心会对房子造成压力。

我说:“不会吧,如果不让我搬上来我怎么办?我现在对上海又不熟悉,刚来,现在书已到楼下,你不让我放的话,我这些书放哪里去?”

他说:“反正不行,你自己想办法,现在搬上来的就搬上来了,下面的你就不能再往上搬了,你把下面的书搬到其它地方去,你明天来我办公室找我,然后我帮你在小区里搞一个地下仓库,然后租给你,到时你再把这些书搬回来”。

我当时也无计可施,看到他这么说我也没有什么好说的,然后我就跟公司的人商量怎么办,然后还是陈剑峰,他提出可以先把这些书搬到他住的地方,等地下仓库搞好后再搬回来,于是我们就把书重新搬上车,然后再搬到陈剑峰那里,搞的人都快要累死了。

也算是学到一些经验吧,做事情真的不简单。

第二天我去找物业,让他帮忙给我弄一个地下仓库,他带我去看了一下地下室,给我划了一下地方,他说我准备请泥水工来把这个搞到一个地下室,然后以每月300元的租金租给你使用。

我看了一下觉得可以,问他能否便宜一些,他说:“我也是看你这么年轻创业不容易,所以才帮你这个忙的,300元已是最低了,而且我要请人建这个仓库的话,也要花一千多元,你租半年的话,我还不赚钱呢”。

我觉得他说的有道理,然后就很感谢他,并且签约了那间“仓库”,他们于第二天开始建,第三天我拿到了仓库的钥匙,速度还是挺快的。

但我当时可能是因为太急了,忘记了仓储的基本常识:“通风,干燥,防水”,结果导致了我后来十几万元的损失,让我品尝到了不懂专业知识的苦果。

仓库弄好后,我马上就把陈剑峰家的书搬回来,同时也把我办公室的书也搬到了地下室,因为地下室没有电梯,而且又没灯,好痛苦呀!又辛苦了一天终于把书搬完,终于舒了一口气,以为大功告成,心理还很得意,挺感谢物业为对我的“照顾”的。

锁上仓库后二三天都没去看他,但我第二次走进仓库时,一看就吓傻了!

因为仓库刚建完我就把书搬进去了,而且当时建仓库时忘记了开窗,所以仓库除了门之外简直就是一个地窖,而且当时墙壁还没有干我们就把东西搬进去了,因为当时的天气非常热,所以我们的书也是非常热,大家可以想象把这些书放进还没有干的地窖会怎么样?

一进仓库简直就进了烤炉,因为不通风,所以里面非常的热,所以墙壁上到处都是水,那些书的盒子也全部湿透了,本来那些书是纸箱包装,一箱箱堆起来,现在全部不成样了,因为纸箱湿透了,所有的“堆头”全部“倒塌”,整个仓库一片狼籍,真见鬼!

看了几十万元货就变成这样,心里真的好难受,但除了马上想办法解决还能怎么样呢?

赶紧抢救!于是我就马上让公司的人来帮忙,把湿透的包装盒全部拿出去晒,外包装大多数不能用了,还好里面的书有用透明的塑料袋包装,否则全部“报销”。但其中也还是有一些“进水”,被大阳一晒全部变形,没法卖了,算一下损失也挺大的。

仓库不通风根本没法改变,但起码也要有一个透气孔吧!四面都是墙没有工具肯定没办法“开窗”怎么办?我看了一下,唯一能“下手”的地方就是门了,还好门的构造是由由几块玻璃和木头组成,于是我就拿了一块石头,把仓库的门左上方的那块玻璃“敲碎”,勉强当作一个“透气口”。

当时我也挺担心被物业的人看到,有点“做贼心虚”。我闭上眼睛把石头砸下去后,听到一声玻璃碎的声音后,我赶紧把石头扔掉,然后当作很奇怪的样子。当时我想:如果这时候有人来,我就装作很吃惊的样子,然后故意说玻璃怎么自己“裂”了。

还好没有人来,可能是因为这是地下室吧,平时不会有人来的,就这样做的仓库终于有了一个“透气口”,然后再把那些书搬进去。不过我这次学聪明了,发现仓库里有几块废弃的木板,然后我就把那些木板放在地上,再把书放在木板上,心想这样应该会好些吧!

这一次的损失还不算大,后来在2005年8月份上海的一次台风,把我们那个小区的地下室全淹了,而我们那可怜的仓库也就成了重灾区,让我的损失超过十万,对我的打击也是致命的,回想这一路走来,真的不容易。

不过我当时还是很积极的,公司还在注册,我现在不能因为这一点小小的打击而放弃我的梦想,现在产品到了,接下来我该跑业务了,然后我们几个人分头行动。然后我打电话问深圳总公司我们该怎么开展业务?

他们给了我几个老顾客名单,让我先从这几个顾客这里入手,然后我们分头行动去找顾客,当天我去见了位于上海大剧院的天地音像总汇,和他们的采购部经理谈合作事情,但对方的采购经理根本不见我,说这个产品不好卖,我们不要,所以我就只能悻悻离开,去拜访下一家。

这时我接到一个苏大忠(我邻居)打给的电话,说“老板,这个东西现在市场上有卖,是怎么回事?我刚才在一家书店看到了这些产品,而且他们还有电视机在播放”。我说:“不会吧,怎么会这样,我打电话去问问看”。

大忠告诉我这个产品之前有人做代理了,而且我现在已经弄到那个人的电话号码,你可以打给他看看,并告诉了我那个人的电话。

这对我来说简直就是天大的不公平,深圳公司明明和我说是我独家代理的,怎么现在又冒出另一家,到底是怎么回事?

于是我马上打电话给深圳总公司,问他们怎么回事?他们可能不好意思回答我的问题,我记得是曾志的助理接的电话,并和我解释说:“那个人是广州的代理商,因为他还有一个公司在上海,而且当初上海没有代理商,所以就让他们做了,不过他们的货不多了,很快就卖完了,到时候上海的市场还是你在做呀!”

听到这么说,我也没什么好说了,心情降到了极点,这时我看了一下时间是下午3点多,心情很不好,接下来怎么办?现在回去好像也太早了点,今天跑出来了一天也没有什么收获呢?不能这样就收工了吧!

我问我自己接下来该怎么做?这时我有一个想法产生,不如我去见见那个上海的“代理商”,了解一下情况,说不定我可以向他学习一下怎么做。

想到了马上就做,于是我就立刻打电话给那个“上海总代理”,当时不敢说我是新的代理商,所以我就说是梦工场新来的市场负责人,并表明现在我想过来拜访他的来意。

他说:“你来吧”!并告诉了我他的地址,我记得我当时刚好在人民广场,他在普陀区朝阳路上的一个酒店里办公。但我当时刚来上海根本不知道怎么坐车过去,为了赶时间,我打了一辆的士前往。

总算找到了,然后见到了他们的负责人,那位负责人也很年轻,名叫艾仁和,我递上我在上海印的“深圳公司”的名片,他一看就问我:“怎么,你们公司的名片又改了?现在换你来开发上海市场是不是?”

我当时笑笑,显得很不自然,因为我这次是以“打探军情”的心态来的,所以也不敢怎么暴露我的身份,所以只能说我刚来上海,所以名片还没来的及印,这个名片只是暂时用一下,其实我当时真的是想太多了,如果我当时坦诚一点的话,或许可以得到对方真诚的建议,或者他会让我对这个项目更明白透彻,或者我也不会输的那么惨。

多年后我在深圳再次见到了艾仁和,不过他现在是另一家文化公司的营销总监了,因为这家公司也是他老板投资的,所以他调来负责这一块业务,而我当时能再次见到他,则是因为我的第一本书就是他们公司帮我出的,真没有想到这个世界居然有这么巧的事情。那次再次见到他是因为我深圳书城请我去演讲并举办签名售书活动,然后我们就坐同一辆车子。

我觉得这个人很“面熟”,感觉在哪里有见过他,我想他大概都把我们的第一次见面忘了,我也差不多忘了他,他很健谈,聊着聊着,就谈到了梦工场,他就谈起了他做过梦工场的产品,并曾经在上海负责开发市场。

于是我想那就是他了,不过他可能忘了曾经我去见他的那件事情,然后我就提起了这段往事,说完之后两面人哈哈大笑。想想人生真的是很有意思,认识过的人总在不经意间相见,现在我相信过去的一切“因”,都会造成现在的“果”。所以永远不要小看任何一个人,也不对做有损他人的事,对人对事还是真诚一点好,否则总有一天你要重新面前他的,因为这个世界其实也是挺“小”的。

我记得当时我的公司还没有注册下来,为了更好的开发市场,我征求了梦工场的意见,他们告诉我用他们公司的名字印名片,信赖感可能会更强些,所以我印了二种名片,一盒是梦工场的,一盒是我公司的,两种名片看场合用,其实现在想想一点必要都没有,顾客根本不在乎你是谁,主要看的还是他们要不要你的产品,如果他们不喜欢你的产品,你是什么公司都不重要,所以开玩笑的说活是给深圳那家公司免费打广告了。

他一看我这么“年轻”,并看到我的名片上印的是“市场总监”,于是就开始和我大倒苦水,说深圳这家公司多么的不讲信用,产品多么的不好卖等一切事情,我当时也是左耳进右耳出的,因为我当时的确对那家公司的老总非常的欣佩,并且相信陈安之是他公司的股东,所以并不相信所谓的“公司不讲信用”的言论,同时也认为这么好的产品应该是很多人需要的,肯定是他做不好所以才故意这样说的,所以也没有放在心上。

我告诉他现在上海有新的代理商了,他又说了些什么我都有点想不起来了,大概的意思是“新代理商也不一定能做的下去”。

“话不投机半句多”,于是我就告辞了,带着一大堆负面的信息,加上今天别人拒绝我的沉重心情回到了“家”。当时的心里真不是滋味,不知怎么表达当时的心情。

他的话显然对我的信心是一个打击,虽然我当时也是将信将疑,但毕竟自己接下来就要全身心投入这份“事业”了,现在发生在我身上的种种“不吉”的征兆是否想让我放弃。显然不是一个好的“开始”,我该怎么办?是放弃吗?

我想过要退出,但钱已经到那家公司了,我也从深圳进了近20万元的产品到了上海。我打电话给他们总监说:“你们怎么可以骗我?原来有代理商为什么没有告诉我实话?现在市场上有货我怎么办?”他给了一大堆理由,都是风马牛不相及的借口,实在没办法。他说:“按合同规定,你如果要退出的话要扣除我们公司的人员提成,以及扣除产品价格的10%作为退货清理费。”我说:“不会吧!” 他说:“这是公司规定,我们也没办法。”我一算,这怎么行,事情还没做就要损失近10万元,加上我上海的办公室投入各方面损失不下20万元。我说:“你怎么可以这样子?我到法院告你!”他说:“无所谓。我们老总都说了,要告就让顾客告,还可以利用这个机会炒作一下提升公司的知名度呢!”

没办法,讲理的怕不讲理的,不讲理的怕不要命的。这个世界上我们最怕的就是碰上无赖。我在心里暗骂陈安之怎么会开出这样一家公司呢(经过了解才发现原来这家公司只是陈安之的一个合作伙伴而已,他们负责把陈安之的演讲内容策划制作成VCD、书籍,然后推广到市场上,他们付给陈安之版税。因陈安之的名气也比较大,为了便于产品的宣传,他们就对外宣传陈安之是他们的股东,以此利用大家对陈安之老师的信任来招商)。想想自己也不是不想做,只是希望得到一个合理的解释,既然不行就算了!也不和这些人计较。反正我也比较喜欢这个行业,不如就认真把它做好吧!以前经历的困难比现在难多了,我还不是照样挺过来了。

因为如果我放弃的话,按当时和梦工场签订的合约,我要付百分之十的退货款,按我当时的了解,也就是我要损失50万的10%,约5万元人民币。现在刚开始,不但没有赚到钱,反而亏钱,这是我无法接受的事情。

因为来到上海创业是我现在的一个“梦想”,而且我现在已经把房子租好,公司也去注册了,如果现在选择退出的话那我接下来又该做什么呢?难道我就这样选择失败吗?

我不甘心,或者当时的我太过自信,我觉得我当年在广州也是一个人从无到有,什么样的困难都经历过,当时也是因为坚持的结果才出现转机,现在我如果坚持的话,相信也可以创造出一片天地。

当时的我的确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所以虽然公司里的人员劝告是否要选择放弃时,我依然坚定我的想法,继续努力,因为我相信没有不可能的事情,同时也相信我可以成功,其实这个想法有点理想化了。

人生往往这样,过去成功的经验,可能会成为你未来失败的根源,同样一个人成功之后会显得过分的自信,而无法看清事实的真像,被盲目的主观因素迷惑,认为自己可以战胜一切困难,这就是所谓的“成功的时候往往就是失败的开始”吧!

但现实毕竟是现实,因为我的“坚持”,所以我也为我的这份“坚持”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多年后的今天回想起来也是心有余悸,但人生就是这样,我们永远不可能知道我们现在做的事情到底是对还是错,只有在不经意的“回头”中才会知道自己当时犯的错误。

但反过来说,如果当时我选择了放弃,相信你永远也不会知道当今世界上还有一个“我”,我也不会做现在的事情,所以是非祸福总是难以定论。但如果我们怀着一颗感恩的心来面对这个世界,我们会发现其实这一切都挺美的。

当时我没有放弃,我的脑海里又闪现出了“成功就在拐弯处,危机就是转机”这一句话,认真思考后还是坚持下来了。接下来就跑上海的各个书店,以及深圳公司给我的那几个“准顾客”名单,但其实那些“准顾客”并不是真正的淮顾客,可能那些名单是以前的代理商做过的客户吧!

我心中只有一个想法:快速把这些振奋人心的成功学书籍、音像制品尽快送到广大消费者手中,让自己的事业不至于打水漂,同时可以帮助那些和我当年一样的人重新振奋精神,去实现自己的人生

2003年7月份的上海室外温度达到38℃,然而这并不影响我拜访客户的心情。白天接受不计其数的客户拒绝,晚上不断地看陈安之老师的《卖产品不如卖自己》来激励自己不要倒下。

谈了好多家,基本上当时我一看到书店或音像店都会跑进去和他们的店长或老板聊,但都没有人愿意要我的产品,大家知道书是很重的东西,我每天背着一大袋“样品”,挤公交加打的,而且对上海的路又不熟悉,经常坐错公交车,当时我并不知道有像现在的丁丁地图一样的东西可以查公交线路,所以大多数是拿着一张地图找路关且向别人打听路,想想我当时也是一个“百万富翁”级的人物,怎么会去做这些事情呢?我也搞不清楚当初到底是为什么?

或许是我对我所代理的产品太有信心的缘故吧!因为当年我在广州最困难时也是因为看了陈安之的书而激励了我,所以我才坚持下来,并且“成功”的,所以我对我的产品深信不疑,我相信这个产品适合所有人,所有渴望成功的人都应该学习,也就是如此我才会那么的有信心,愿意去接受别人的一次又一次拒绝。

我记得当时我去季风书店找他们的采购主管至少不低于15次,第一次时没聊二句,他就说这个产品不好卖,我们不卖,所以就把我打发走了。第二次我又去了,同样也没有聊上什么话,第三次,第四次,他们说:“你怎么又来了”,后来营业员都认识我了,因为我常来,但不管我努力了多少次,上海季风书店就是没有和我合作。后来虽然季风书店也有卖我的那些书,还是因为他从另一个批发商那里进的。

被拒绝的次数多了,也慢慢找到了原因,其实主要是因为图书这个行业有特殊的规定,像我们这样的图书及音像制品供应商,必须要有文化出版物的“批发执照”才能经营,但这个执照并没有几个人有,除上海文庙图书批发市场的那些店铺外,其它人都是没有的,这个执照不好办,要求办公场地要1000平米以上,注册资本500万以上才行,而且还不一定批。

而且图书行业有一个潜规则,就是“代销”,就是我们把书给书店后,要过几个月(通常3-6个月)才能结款,也就是我要用现金去把产品进过来,再“赊销”出去,这样书店可以无偿占用我3-6个月的资金,这个是很吓人的。我了解到那些批发商他们怎么这么历害,这样的制度他们还可以“活”,后来我了解到,原来他们的书都是出版社提供的,出版社是国家单位,而且他们出的书多,一批压一批,所以也就习惯了,并不怕资金周转不灵。

同时因为他们也是没有什么成本的,印刷费是印刷厂垫付的,印刷费其实没多少钱的,他们的稿费也是卖掉后再给作者的,他们的编辑和发行人员的工资也不高,所以他们都还是有利润的,所以现在为什么有那么多“渠道商”转向“出版商”也是这个原因。

其实这个行业最赚钱的就是上游傲的出版商和终端的书店,但相比上游的出版商赚的最轻松。当时和我一起代理那家公司的人,现在就有好几个改行从事上游的出版了。

我晕死了,当初我代理之前并没有去深入了解做这个行业需要什么条件,有什么规则,真后悔自己一不小心踏入了这个泥潭,怎么办?我无力回天。

代销就代销,现在都走到这条路上了,只能咬咬牙,豁出去了,只要你愿意帮我卖产品就行,当时的想法是认为只要产品能卖出去,就一定可以把钱拿回来。现在回想起来当时真的是太幼稚了,也因为如此,到现在上海的几家书店还欠我10来万,这些钱再也拿不回来了。

一家是“思考乐”现在改名为“大众书局”了,他欠我3万多不还,我打官司赢了,也没用,因为没法执行,他们欠人的钱太多了,像我这几万在他们眼里根本不算钱呀!法律也没有帮我去执行,所以这些应收款将会变成“阴收款”。

思考乐我去找他们也不低于十次,第一次去找他们时,他们的采购姓姚,说我们这个产品不好,我们不要,然后又问我们有没有批发执照,文化出版许可证等,并问能不能开征值税发票之类的事情。

我一听头都大了,这样显然是没法合作了,但我没有放弃,一而再,再而三的去拜访,并给出了优惠折扣等多方条件,后来她终于说可以试销一下,不行的话就退回来,如果在销售的过程中有损坏的也要退回来。

我说行的,于是我就送货到江场路他们的配送中心,江场路离我好远,打的送货过去都花了好几十元钱,我算了一下就算这笔货款全部收回,赚的利润也不过几百元,我也不知道当时我为什么愿意去做这样的事情,真是太笨了,现在想想除了后悔不审后悔。

随着货品进入他们的配送中心进入店铺后,并不像他们一开始时说的那样“没人要”,之后他们又让我补货,我再次补货过去,同时要求把上一批的钱收回,我去催了好几次款,不是财务不在就是需要什么部门领导签字,真是麻烦,也不知他们是怎么搞的。

单单收回几千元的货款,我就跑了近十次,最后他们给了我一张支票,我很高兴,回来让财务去银行入账,结果居然是“空头支票”,真TMD没想到这么大的公司居然会开“空头支票”出来,而且这张支票才二三千元而已,不会连公司账上3000元都没有吧!太夸张了,真是没有想到。

那时候思考乐还没有出现威机,空头支票开出来,他们的公司是要罚款的,银行退回了空头支票,但这笔钱他们必须还我,所以他们在几天终于把那笔钱还我了,我也没有去想其它事情,因为压力太大了,我每天都想着怎么把产品“卖”出去,根本没有想到怎么收钱,这是我犯的最大错误。

其实后来我才知道,所有生意中“赊销”是最不可取的,因为赊销并没有实现产品的销售,只是库存的转移,产品只是从我的仓库变到了经销商的仓库,我们还贴了运费,如果钱收不回来的话,那就算是给经销商“送钱”了,所以越积越多,到最后轻则就会变成坏账,重则会将公司“拖跨”,导致企业的现金流断裂,这是很多商品流通的大企业之所以倒闭的原因。

其实我们在做企业的时候,一定不要忘记了我们的目标和目的,目标是尽可能的扩大销售量,但我们的目的还是要“赚钱”,如果不赚钱而扩大销售量的话,那我们就是在“找死”,这是非常不可取的事情。

有时候我们宁愿把生意做小一点,但争取能保证收到现金,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宁愿为了收到现金而小赚一点钱,保证每笔生意都有一点利润的话就可以了,这也是为什么别人开小卖部卖烟、卖水、卖电话卡等利润微薄的东西还能赚到钱的原因所在。

不过当时也没有想太多,或者我当时不敢去想象,这样一家“大公司”没钱了会怎么样?其实当时“思考乐”是上海最大的民营书店,也是上海文化市场上唯一可以和国有书店搞衡的一家书店,电视还有专门报道他们,当当他们在徐家汇的“美罗城”的那个书店,每天的营业额至少可以达到10万以上,谁能想的到这样的公司“说倒就倒”了呢?

我想这样的一家“大公司”应该不会倒才对,所以我也很放心的再次送货,当时那些客户都是由我在跑,所以我都有一个定期回访的习惯,那时候我每天“早出晚归”,不管是星期六还是星期天,几乎天天在外面见顾客,上班时间则去他们公司,周末则去终端书店了解情况,摆摆产品之类的。

其实我天天出去的成效并不大,只是给自己增加一个心理安慰吧,这样我就会觉得今天我在努力了,其实这是一种自欺欺人的想法,如果做事没有成效宁愿不要做。但当时没有人指点我,我现在才明白,悔不当初呀!

有一次我再次回访“思考乐”书局,发现他们的采购部经理换人了,这次是一个男的,我和他聊了一下,他说:“我看了一下你们的产品在我们这里卖的还不错,希望以后能加强合作,虽然以前我们有过结款不愉快的事情发生,但相信接下来会越来越好”。

我感觉很好,于是就相信了他的话了,并对我们未来的合作“充满了信心”,当时真是笨呀,没有要求他先把之前的款项全部结清再进行补货。

我这个人就容易感情用事,可能之前被人拒绝的次数太多了吧,大家都说我的东西不好,现在好不容易找到一个说我产品好的“知已”,心里是莫名的高兴,于是就忘记了这次来是要“催账”的。

这个采购部经理的名字我忘了,当天他又给了我一份补货清单,让我再次送货,但从那之后我就再也没有拿回钱了,因为当我再次去催款时,怎么也催不到款了。

后来我只能采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请了律师打官司,花了一大笔律师费,官司也打赢了,但至今也没有收到钱。法院审判的当天我也去了,发现同样要告思考乐的还不止我一家,大家都同样告赢了,被告的代理人对事实供认不诲,也同意我们原告方的请求,但我不知道至今有几家“原告”拿回钱了。

或者我们也共同见证了上海第一名营书店从辉煌到倒闭的过程吧,同时也是这个公司倒闭的受害者,为什么原来这么好的公司这么快就走向倒闭呢?按理说书店是一个“坐着都能赚钱”的公司,因为他们可以占用供货商3-6个月的资金流,而且他们的毛利润至少30%以上,为什么就这样消失了。

后来我知道原来是因为思考乐的大股东,将公司的现金流挪用去投资房地产,结果亏的一塌糊涂,于是导致公司的资金链断裂,加上当时在浦东开了一个24小时营业的书店,生意不好。24小时营业的概念虽好,但开业以来门可罗雀,营业额太低,成本太高,所以思考乐的大厦就这样倒下了。

而我们这样的“小供货商”,也就成了他们的“殉葬品”,在中国不知道有多少人在重复着我的故事,希望你不要和我一样悲惨!

还有一个不还我钱的是荣兴书刊的老板,姓徐,在此我就不提他的名字了,当时他们在福州路刚开店,所以我就去向他们销售,他们一听有代销,就很乐意,同时我们很快就达成了合作协议,我们的产品在他的店铺卖的不错。

于是他就告诉我,在文庙他还有一个批发部叫“科荣图书”,我看你们的产品卖的不错,所以你可以送一些货到我那边批发部,到时候可以帮你卖一下,我觉得挺好的,于是就签约送货,一切都挺顺利的。

开始的时候结账也是挺顺利的,但后来越来越难,他总是找各种各样的借口推脱,而且后来也有我的原因,就是我去“忙”其它事情了,这件事就交由我公司的业务员进行跟踪,但一直没有收回钱,我觉得这样下去不行了,去和他们交涉,但也是没有用,到他办公室他不在,打电话他不接,真是气死人,真想找人去把他给“砍”了,但我没这个胆,也找不到这样的人,看来认识什么样的人也很重要,呵呵!

我想透过法律去起诉他,争取把钱拿回来,但因为当初我们合作好的时候没有做好对账工作,虽然对过账了,但因为是业务员办的,所以没有要求对方在对账单上盖章,我也要求业务员过去了几次要求对方盖章,但对方总是一拖再拖没有盖章,可能对方是有意这样的,一开始都想好赖账的。

本来以为大家合作这么久,生意好聚好散的,有话好好说,我的产品毕竟也给你赚了不少钱,你赚了钱后应该把进货款还我,这是天经地意的事情,怎么能这样呢?这样不就一点信用都没有了吗?

于是我打电话给他,我说你怎么可以这样呢?他说:“我没钱,你不要向我要了,因为我被‘思考乐’欠了20多万,你有本事就去向他要好了,能要到是你的本事,你不是也有钱被他欠了拿不回来吗?那你为什么向我要钱,你还是不要想这笔钱了,自己去想办法赚钱吧”。

我靠!哪有这样的事情,思考乐不还我钱,你也可以跟着不还吗?天理何在呀!我很生气的说:“徐总我们合作这么久,也给你赚了不少钱,我现在的确困难,你就还一点吧!哪怕还我一半也行呀!”。

可是没用,他拒绝还钱,他让我自己去想其它办法赚钱,反正他这个钱是不还了,我说:“你再不还的话,我就去法院告你”。

他听后哈哈大笑,说:“有本事你去告呀,你肯定赢不了,对账单我都没有盖章,你告了也没用的,还是省省吧!”

我晕死,我知道这一切都是我的错,但面对一位合作这么久的“朋友”,我真的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局。

我说:“你小心点”。其实我当时是想虚张声势吓吓他,其实我也没有这方面的意思,只是自认倒霉,但出于年轻人的不服气,所以就说了这话。不过说实在的,当时我真想找人狠狠的揍他,恨不得吃掉他身上的肉。

他说:“你是在威胁我是不是?”

我说:“不敢”

他说:“你小子给我老实点,我知不知道我徐XX是什么出生的,想当年我在上海混的时候,你还没出生呢,你一个外地人也敢在我面前撒野,信不信我找人把你给砍了。在上海滩,我只要一个电话,我都可以让人在上海任何一个角落找到你,到时给你好看”。

我心想:“我的妈呀!”还有这样的事情,我怕了你了,惹不起我还躲得起,算了那些钱是给他们全家“买药”吃吧!

学习阿Q的精神就是在心里在问候他妈,以及他的祖宗18代。

那些钱我相信永远不会回来了,算一算也有4-5万呀,我赚这些钱容易吗?一方面要给梦工场进货款,另一方面却这样白白被别人给“占”了。还加上中间我当搬运工及送货员,把钱往他的口袋里送,真是一肚子委曲,这些事情我都不敢和我家里人讲,我相信他们一定会受不了的,像我出生在农村,一年全家的收入也不过1万多,如果我父母知道了,他们一定会晕过去。

但生意场上的事情终究是这样,所以也没有什么好说的,怪只能怪自己当时没有按“规则”办事,有漏洞让人钻了空子,所以我能做的只是检讨,所以从那之后我决定不再做代销的生意,除非我确定不要那批货款,现在学聪明了,宁愿不卖东西也不“赊销”,做生意就要现金为王,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否则就不要做。

后来我听到严介和的演讲,他说:“如果作为一个企业家,经常当被告就表示你是无赖;如果你经常当原告的话,更表示你的无能”。我觉得他说的挺有道理的

其实如果做企业没有一点点法律常识来保护自己的话,一定要吃亏的,而且吃这个亏在别人眼里看起来也是“活该”。如果之前没做好细节的话,后面要打官司之类的事情是非常麻烦的,还是尽量不要打官司为好,因为打官司赢了也要“分钱”给律师,不管赢还是输,律师费都还是要照付的,同时的律师可不管你的官司赢子之后能不能追回货款。

这是一段痛苦的历史,刚才讲的只是我印象最深的二个例子,还有一个是我今生第一个用法律手段追回货款的例子,想起来我真是挺有成就感的。

那是上海浦东国际机场的钟山书店,原来我没有想到那家书店的,因为离我们这里实在很远,当时我最早的策略是找大批发商合作,然后透过大批发商把这些书批到小书店去,但这个想法显然是没法执行的,所以我只要转变策略,能谈的终端店就我们自己去谈,批发市场我们也没有作为重点开发对象。

当时梦工场还派了一个业务人员过来协助我开发市场,那个人叫任群,我开始以为他很有能力,但实际上他并没有帮到我多少忙,反而因为他的出现,让我走进了另一条路,也因此和梦工场“交恶”,这是后话,暂且不表。

其实整个上海的渠道都是我自己“跑”出来的,他的作用其实并不大,要说他有帮忙的话,钟山书店员应该是他提起的。

有一次他回深圳开会,所以就经过浦东机场,看到了钟山书店,然后就找到了他们的经理,并且谈了一下我们的产品,对方也有意向合作,但对方压的折扣挺低的。

因为他马上就要上飞机了,于是他就打电话给我,让我过去再和钟山书店的负责人详谈,于是我再打电话给那家书店的“负责人”,并且约好第二天见。

对方的“经理”姓戴,我开始时以为他是书店的老板,差一点还追不回钱来,后来我要起诉他时,让律师去调查后才发现,他原来只是一个经理,并不是真正的老板。但他和我说这书店是他的,而且他还带我去看了他开在浦东机场三楼的餐厅,我开始以为他们的实力挺强的,还好后来有律师的介入,否则后果不可想象。

所以大家以后做生意,一定不能看表面现象,一定要先调查一下对方的“资质证明”,如营业执照,法定负责人等后再谈合作,以免被表面现象所麻痹,造成损失。

第二天我就过去了,谈的折扣是代销5.5折,这是最低的,因为考虑到机场的人流量大,可以做为一个宣传窗口,所以我比给批发价还低的价格独家供应,实际上我的产品是5折进货,现在这样的折扣给他我基本上不赚钱的,因为送货到机场来回也要不少的费用。

谈好后,第三天我再过去签约,并且配送了一些产品过去,开始合作了,机场的消费能力也高,人群也比较高端,所以应该说机场的那家书店销售量是最好的,我和他们营业员的关系也处的不错,让他们在店铺最好的位置——店门口的货架上摆上了我们的产品。

这样销售量很快提升,很快他们就打电话来补货了,我自己就送过好几次,也有让业务员送过,开始时结账也是挺顺利的,对好帐后他们就把钱打进我们的账户了。

后来要的货量越来越大,之后有一次我去结账时他就不在了,而且我打了好几个电话他都没有接,我以为老板很忙这也是正常的事情,所以也没有多想。打电话给他们的财务要求对方付款,对方也拖人不在。

我心想他的生意做的这么“大”,二家书店生意这么好,上面的餐厅生意也不错,而且我也在上面吃过一次,当时吃了一碗面,花了我50元,而且吃的人还真不少,所以我觉得他的实力是很强的,应该不用担心,但这个想法还是幼稚了点。

有一天我刚好出差去深圳,要在浦东机场坐飞机,因为提前到了机场,我算了一下时间应该够,所以我就决定去“看看”他们,并且想去催收一下货款。

这时我问营业员:“你们的戴总在哪里,最近好像挺忙的,怎么联系不上他”。

营业员当时给了我一个惊天的消息,吓了我一跳,或者是因为平时和他们的关系还可以的缘故,或者是她们当天的心情不好的缘故说了一句话:“这个店铺快不开了,戴总现在都跑没了”

我心想:“不会吧!怎么会这样”。

但我没有表现出来,于是我就告辞了,因为我知道现在说什么都没有用,我现在要赶在他们把店关掉之前把钱要回来,否则到时候他们消失了,我的钱就全没了。

当时我第一个想到的事情就是透过法律途径解决,于是我立刻打电话给我一位老乡(2004年我办陈安之老师的课程时认识的,是福建省福安市政府驻上海办事处的负责人),介绍情况,并请求协助,请他帮忙介绍一位律师,因为我相信他的人脉广,应该可以帮我。

我做好透过法律途径解决准备,同时又通知公司的人员加紧催账,如果能要回来最好,如果要不回来就到法院上诉。

二天后我匆忙从深圳赶回来,然后我立刻透过老乡的介绍找到一位律师,姓林,他说这个老乡是专门负责经济纠纷的,专门帮人家打国际性的经济纠纷案,请他一定可以解决的。

于是我就立该打电话给那林律师,他了解了我的情况后告诉我:“你这个案件的标的太小了(5万多),我处理的案件都是数百万上千万的,你这么小的案件请我不划算”。

我说:“那我该怎么办?”

他说:“我可以帮你介绍一位律师,也是我们老乡,你这种案子他会处理,收费也比我低”。然后他就介绍我认识了另一位姓林的律师。

于是我马上行动,联系到林律师并详述了情况,他让我把我当初和那家公司的合作协议,送货单等全部送到他的办公室给他看看。

看过协议后他说:“没问题,钱可以拿回来的”。

我问他:“要多少钱”。

他说:“看在老乡的份上,也看你这么年轻,我就收5000吧”

虽然我觉得很贵,因为我这些书的利润也没有赚这么多呀!但能拿回钱来总比拿不回来好吧!能拿回来的话损失总会小一点。于是我们就签约,委托他帮忙提起上诉,想透过法律来拿回来。

二天后,律师经过调查后告诉我,浦东机场的钟山书店的法人并不是“戴总”,他可能是一位经理人,还好我当时所有的合约及送货单上写的都是“钟山书店”,否则就完蛋。

一切证据确凿,然后律师就在浦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很快法院的传票就到了那家书店。

这时候他们的财务打电话过来我们公司,因为我当时不在办公室,我的财务告诉我:“浦东机场的书店打电话来了,他说你们怎么把我们告了呀!你们去法院撤诉,然后你过来结账吧!”

于是我们就向法院撤诉,并派人去把钱一次性全部结了回来,这次真是太有成就感了,也是我人生这么大第一次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所以我相信法律“有用”,所以后来在“思考乐”书局的事情上我也请林律师帮忙提起上诉,但这一次并没有像上次的那么顺利,虽然法院判我们赢了,但至今也没能要到钱,所以也不算成功。所以后来我在“荣兴书刊”也就没有再用法律了,因为我觉得搞不回钱的话又浪费了5000多的律师费,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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